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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按照“整顿、统一、规范”的要求,在对原陕西省煤炭工业局8个协会、学会、研究会整合的基础上,经陕西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于9月25日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接受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接受主管单位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住所位于西安市和平路东十一道巷6号。
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为全省煤炭行业性协会,是由全省煤炭行业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与煤炭行业相关联的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结成,不受部门、地区、所有制限制的全省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其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参与实施行业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竭诚为会员单位服务和政府服务。主要任务是在企业和政府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服务和自律功能,协助政府推行经济政策和法令,推动煤炭行业技术与管理进步,助推我省煤炭经济高质量发展。
由团体会员代表和个人会员代表组成的会员代表大会是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四年。并设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设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每个年度在副会长中聘任一名执行会长,任期内协助会长实施工作计划。现有内设机构四个,即办公室、科技服务部、综合服务部、《陕西煤炭》杂志编辑部。2017年3月6日,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与陕西省煤炭学会联合成立中共陕西省煤炭工业社团支部委员会,隶属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的职能包括: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代表本行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在生产、基建、安全、经营、技术发展、财税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研究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研究煤炭工业技术现状及发展方向,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建议;参与制订、修订本行业有关质量、技术、经济、管理等标准和规范,组织推进会员单位贯彻实施;受政府主管部门、会员单位和社会的委托,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建设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和跟踪管理工作;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煤矿安全评价、生产事故调查分析、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审查、安全生产技术审查鉴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初审等工作,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做好行业内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培养和推荐,推动会员单位诚信经营;加强煤炭企业家(经营者)队伍建设,对煤炭工业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工作进行指导;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国内外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外贸争议,组织会员单位做好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申诉、调查和产业损害等相关工作,反映会员单位、煤炭行业涉外工作的法律和政策建议;积极做好煤炭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体育、新闻等方面的工作,促进煤炭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指导,参加同行业组织的各项有关活动;编辑、出版、发行《陕西煤炭》杂志;承办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以及会员单位委托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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