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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轮胎企业侵权,被罚巨款

2021-06-212050

2021年6月17日,一家东营轮胎企业被告上法庭,原因是因为轮胎制造的侵权。他就是广饶县新骏马轮胎有限公司。


原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公司)与被告盛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公司)、被告广饶县新骏马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骏马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于2021年3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事故缘由

通用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各种轮胎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经过长期的研发以及市场推广,目前已拥有“千里马、赤兔马、骐马、通运、喜达通、黑马”等知名品牌,是江苏省AAA级质量信用企业,先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全国用户满意产品、全国轮胎行业质量领先品牌等诸多荣誉。

通用公司已在国内申请“黑马”商标并获得注册,注册证号为:943248、17047448,许可使用范围包括轮胎类产品。2020年4月,通用公司发现盛泰公司、新骏马公司生产销售标注有“黑马”字样的轮胎产品,该产品已侵犯通用公司享有的“黑马”注册商标专用权。

通用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向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并与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盛泰公司厂区调查取证。经现场取证,通用公司和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仓库内一共发现1074条侵权产品。

目前,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盛泰公司部分侵权产品作出广市监行处字[2020]239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盛泰公司的产品侵犯了通用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判决如下:

一、被告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广饶县新骏马轮胎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943248号和第1704744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被告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广饶县新骏马轮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60000元;

为什么轮胎商标侵权屡禁不止呢?

犯罪成本低

对于一些轮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侵权案,都是走在法律的边缘,并非是没有触犯法律,而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是监管查在自己头上,在从生产到被起诉之间,这些“傍大腿”的小企业已经肥的流油,并且已经打开市场,也是屡禁不改,你查我就交罚款,交完罚款也照样生产,也是活的风生水起。

监管太难

随着我国的发展,对于专利的维护力度越来越重视,但苦在市场监管太难。中国市场巨大,并且一些小厂轮胎企业并不经过网络销售,如果很多是像中策那种,监管起来也容易一些,但更多的是线下交易,轮胎店和经销商都可以挣到钱,所以也不会举报,对于一些车主,对于轮胎的知识了解太少,甚至你问他花纹名称是啥都不知道,怎么指望车主揭发。

知识不足

很多轮胎店产生的商标侵权案,很多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想着安装一个大牌轮胎企业的门头可以为轮胎店带来生意,并没有想到满大街都是的门头会引起侵权纠纷。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小轮胎厂家品牌做不起来,就打擦边球模仿畅销品牌来迷惑消费者,对于这种现象就应该严厉打击。品牌造成的损失难以挽回,故大牌轮胎企业不惜费时费力的去打官司也要维护品牌权利。成功没有捷径,只有血拼才能杀出一条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