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11月19日消息,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了一起破产清算申请,申请方为青岛胶州南关建安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方则是海丰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裁定标志着海丰轮胎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启动,案件编号(2024)鲁07破申15号,目前已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随着程序的推进,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了决定书,编号为(2024)鲁0792破3号。决定书中明确指出,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将担任海丰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刘国增律师则被任命为管理人负责人,负责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根据法院的规定,海丰轮胎的债权人需要在2024年12月12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详细的债权申报。申报内容需包括债权的数额、是否有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信息,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若债权人错过这一期限,虽然仍可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但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同时,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将无法行使权利,不过,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他们可按照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来行使权利。
此外,法院已确定将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届时将深入讨论海丰轮胎的破产清算事宜。这一事件不仅标志着海丰轮胎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也给整个轮胎行业带来了不小的震动。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成本压力日益增大的背景下,海丰轮胎的破产清算无疑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行业分析师指出,轮胎企业应以此为鉴,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以更好地应对日益严峻的市场环境。同时,这一事件也将为轮胎行业的未来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