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6月19日消息,近日,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对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4家公司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其中包括两家知名的轮胎制造企业——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和广饶县正泰橡塑有限公司。此举旨在促使相关企业履行法律义务,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据悉,此次限制消费令的发布源于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广饶县正泰橡塑有限公司等企业与齐商银行东营广饶支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今年2月26日,广饶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但相关企业未能按照法院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涉事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广饶县大王镇,是一家专业生产农用车胎、载重轮胎、工程胎等产品的企业。而广饶县正泰橡塑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06年,同样位于广饶县大王镇,其主营业务包括摩托车内外胎、半钢矿山工程轮胎的生产与销售。这两家企业在当地轮胎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