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山东新大陆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因为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罚款6.41万元。

据悉,临沂市于2026年1月22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生态环境部检查组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完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产要求,1月23日锅炉、VOCS排放量未达到前10日日均排放量的50%。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26日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及调阅该单位在线监控平台排放数据,发现该单位存在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减排措施情况:锅炉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前10日污染物排放量日均值为71.32671KG,1月23日实际污染物排放量为67.555KG,减排比例为5.29%。轮胎VOCS(密炼、吹膜、硫化工序)前10日排放量日均值:9.79KG,1月23日轮胎VOCS排放量为6.24KG,减排比例为36.26%,两项减排措施均未达到50%减排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