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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阳光焦化排放超标被罚95万元并停产整治

2026-08-1900
【炭黑产业网】消息,8月10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因长期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超出排污许可指标,被处以95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产整治。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公示信息显示,该企业2025年全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超出许可额度194.827吨,超标幅度达92.86%;2026年上半年继续超标48.3034吨,超标27.36%。连续两个时段总量超标,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排污违法行为。

执法部门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作出处罚。企业提交申辩材料表示愿意接受处罚、落实整改,被主管部门采纳。按照处罚要求,企业需要全面开展治污设施排查与工艺优化,完成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平罗县阳光焦化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成立于2002年,主营焦炭、煤焦油、粗苯等产品,年产焦炭100万吨、煤焦油4.53万吨。
值得注意的是,7月3日平罗工业园区因空气质量指标反弹、臭氧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明确要求年内完成焦化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