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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属性明确,符合标准煤焦油不属固体废物

2025-02-07260

【炭黑产业网】2月7日消息,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在回复关于煤焦油管理属性有关问题种指出,符合《煤焦油标准》(YB/T5075)技术要求的煤焦油,不属于《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中规定的固体废物,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的查询结果显示,仅煤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被列为固体废物,其他情况下的煤焦油并未包含在该标准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内。

生态环境部指出,高温煤焦油富含苯、甲苯、二甲苯、萘、蒽等芳烃成分,可通过蒸馏、结晶、萃取、聚合和热解等工艺进行分离和提纯,进而得到萘油、洗油、蒽油等化工产品。这一过程不仅是行业内的常规操作,也有助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另外,1月1日新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也将原本被列为危险废物的“煤炭焦化、气化及生产燃气过程中产生的满足《煤焦油标准》(YB/T5075)技术要求的高温煤焦油”正式从危险废物名录中剔除。

炭黑产业网认为,这两大政策明确意味着,满足特定技术标准的高温煤焦油,既不属于危险废物,也不被视为固体废物。这表明高温煤焦油管理限制被大幅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