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书。
5月13日,该局委托第三方,对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硫化车间西侧排气筒开展监督监测。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经监测,该排气筒VOCS 排放浓度,为28.4mg/Nm3。
其浓度,超出相关规定排放浓度限值的1.84倍。
这种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影像资料、《检验检测报告》等证据。
7月26日,其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对昊华轮胎做出罚款662500元的处罚。
资料显示,昊华轮胎成立于2011年5月,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民营轮胎制造商。
目前,这家公司拥有两个全钢胎工厂和一个半钢胎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