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11月22日消息,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正式受理一起破产清算申请,申请方为青岛胶州南关建安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方则是海丰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裁定书(2024)鲁07破申15号,此案已正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随着程序的推进,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2024年11月1日发布了决定书(2024)鲁0792破3号,明确指定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担任海丰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角色,并任命刘国增为管理人负责人,负责后续的相关事务处理。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根据法院的具体规定,海丰轮胎的债权人被要求在2024年12月12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详细的债权申报。申报内容需包括债权的具体数额、是否存在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必须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若债权人错过这一期限,虽仍可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进行补充申报,但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未按时申报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将失去权利行使的资格,不过,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他们仍可按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来行使权利。此外,海丰轮胎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也被要求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目前,法院已确定将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召开首次债权人会议,集中讨论海丰轮胎的破产清算相关事宜。
海丰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步入破产清算程序,无疑给轮胎行业带来了不小的震动。在当前轮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成本压力日益增大的背景下,这一事件不仅为行业提供了宝贵的案例参考,也再次敲响了警钟。行业分析师纷纷指出,轮胎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才能在如此严峻的市场环境中站稳脚跟,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