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震兴武馆6.25”火灾幸存者家属处获悉,事故起火原因已查明。家属提供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该起火灾是余某芝使用蚊香不慎导致。


火灾认定书说:这起火灾导致18人死亡,6人重伤,5人轻伤,过火面积196.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153.7万元。起火部位位于震兴武馆沿街门面一层余某芝住房阁楼下层房间北部,起火原因为余某芝使用蚊香不慎引燃周边纸箱、衣物等可燃物所致。
该名家属告诉记者,余某芝是武馆老板陈某的母亲。
事发时武术馆是两层商铺,一层是武术馆,餐厅等,面积约120平米,二层是练武房,房东住宿,还有武馆培训学员住宿。共有34名学生,多住在武术馆2楼,武馆创始人陈某的妻子住在1楼。
这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即住宿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场所。
因一楼发生火灾,且上下两层没有防火分隔,火灾和大量的烟气蔓延到二层,同时烟气和火焰封锁了唯一的楼梯,导致逃生困难。
6月25日凌晨的火灾,起火在一楼,地上铺垫有泡沫,武术器材也多有泡沫包裹,火势发展很快,同时产生大量黑烟和有害气体,迅速蔓延到二楼,而一楼与二楼之间仅有一条狭窄的楼梯,孩子们都在熟睡,反应不及,房间的窗户又被封死了,导致逃生困难,死伤惨重。

蚊香确实是火灾元凶,但致人死亡的深层次原因不应该是蚊香,如果武馆管理制度严格,用火用电规范,建筑主体合法即使着火也不可能引发大的人员伤亡。
目前,柘城县委书记、县长,远襄镇党委书记、镇长已免职,武术馆经营者陈林等3名涉事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